涉及 22 亿诈骗案主嫌重金交保,ACE 创办人等三人保释金高达 5800 万

台北地方法院日前审理一起涉及 22 亿元的虚拟货币诈骗案,该案牵涉「ACE王牌交易所」创办人潘奕彰、直销团队要角林若荞等人。经过法院审理後,合议庭裁定部分被告以重金交保,并且须接受电子监控。此案引发社会高度关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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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oggle垃圾币诈骗案四月侦破,主嫌羁押至今

北检於今年 4 月底宣布侦结一起重大虚拟货币诈骗案,涉及金额高达 22 亿余新台币,并将直销集团主谋林耿宏、林若荞,以及 ACE 交易所创办人潘奕彰等 36 名嫌犯依诈欺、洗钱、组织犯罪等多项罪名起诉。

此案受害人数达 1574 人,诈骗金额近 10 亿元。案件移审北院後,合议庭最终裁定大部分嫌犯交保,仅留下林耿宏、潘奕彰、林若荞等 4 人继续羁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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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案件进入审理後,由於羁押期限即将届满,法院 7 月中旬针对主要嫌犯的羁押状况进行再审。

嫌犯潘奕彰、林若荞及林耿汉三人均不认罪,但愿意接受电子监控。北院合议庭认为,三人已经完成部分证据程序,虽然仍有羁押原因,但无羁押必要,遂裁定潘奕彰以 1500 万台币、林若荞 1600 万台币、林耿汉 200 万台币交保,并限制住居、出境、出海,且须接受电子监控。

检方抗告交保,法院重新评估

检方不服上述裁定,立即向高院提起抗告,主张原审未充分说明为何具保可防止逃亡及再犯,且本案涉及庞大民事求偿,有逃亡动机。检方指出,三名嫌犯否认犯罪,供词与证据不符,且仍有部分共犯未到案,担心嫌犯交保後可能勾串证人或共犯,因此要求法院重新审理。

高院受理抗告後认为,原审裁定有理由不备之嫌。因涉嫌诈销虚拟货币及区块链相关产品的犯罪所得,高达 22 亿 5800 台币,报案者合计被诈骗 9 亿 3180 万台币,与虚拟货币相关的诈骗所得粗估有 7 亿 9673 万台币,涉案嫌犯处於核心地位,交保金额需符合比例原则。最终,高院裁定发回北院更审,并要求针对保金进行再评估。

北院再审:维持交保决定但提高保金

据报导,北院在再次召开羁押庭後,认为嫌犯辩护人已充分提出答辩内容,且三名嫌犯并无拖延诉讼的行为,显示其有意正面面对诉讼。

考量三人愿意接受电子监控,法院认为逃亡风险略有降低,最终决定提高保金,分别裁定潘奕彰交保 2000 万元、林若荞 3000 万元、林耿汉 800 万元,并继续限制出境及实施电子监控。此外,法院要求三人每日以个案手机定时报到,并不得接触证人或其他被告。该案目前仍可抗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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